引言
希伯來文 עתר /‘atar出現在創世記25章21節,這裡記載的是亞伯拉罕之子以撒為他的結髮之妻禱告。該動詞 עתר /‘atar在本處譯為「祈求」,該詞在舊約出現19次,但在神審判埃及的敘事中出現了8次。摩西曾應法老之請,向耶和華祈求止息災禍。值得注意的是:此字在阿拉伯語的同源詞意為“宰殺獻祭”,而該詞在《西番雅書》3:10中用於描述獻祭者。這或許暗示以撒的祈求是伴隨著獻祭的行動,帶著敬畏與交託的心。
今日嗎哪:「祈求/禱告」עתר / ‘atar
嗎哪出處:“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創25:21)
【覆述與理解】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代表他娶來但不能懷孕生育的妻子利百加向耶和華禱告,耶和華接受了以撒的請求,利百加終於懷上了孩子。整段敘事的順序是:利百加不孕—以撒代求—神應允—利百加懷孕。這不僅是個人信心的故事,也連繫著神對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創12、15、17章)。
【洞察與思考】
這段關於禱告的敘事只有精煉的一句,但我們卻可以有不少的觀察:
- 乍看起來,以撒的禱告果效滿滿 —— 連結於三個不同主語(以撒、耶和華、利百加)後的三個動詞(祈求、應允、懷孕)順序發生,一氣呵成。這當然是我們大部分人對禱告果效的期待,但事情恐怕沒這麼簡單。一個關鍵問題是:這些行動之間,究竟相隔多久?
- 以撒40歲時娶利百加(創25:20),而利百加生下以掃和雅各時,以撒已60歲(創25:26),中間整整相隔20年。這引發一個反思:難道以撒是在婚後19年無子的情況下,才開始祈求嗎?
- 我們無從確知以撒是從何時開始為利百加代求的,但更可能的畫面是:以撒已經長年、多次代表利百加向耶和華祈求,而直到這一次,耶和華定意應允(祂的全能超越自然法則與人的意志)。(參後記:當代夫妻生育年齡與意願統計)
- 無論如何,有一點是明確的:利百加最終懷孕,是因耶和華的應允。而經文反覆強調「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也提醒我們——神的信實不離祂對亞伯拉罕之約的承諾。(創12、15、17)
- 此外, עתר / ‘atar 這個字在使用時常常與祈禱者渴望擺脫困境的禱告相連(如:出8:2,28;撒下24:25;拉8:23等)。這提醒我們:在禱告中真實、敬畏地向神陳明自己的艱難與軟弱,是蒙神垂聽的重要一步。
【應用與實踐】
- 學習持續的代求:以撒可能長達十幾、二十年為利百加祈求,這提醒信徒禱告不可灰心。無論是為家人得救、自身困境,或他人的需要,都當堅持在神面前呼求,相信祂的時間——雖不可知,但絕不錯誤。(例:我的岳父母領受救恩前,太太Jenny為此持續禱告了20年)
- 在禱告中誠實敞開:‘atar 一字與「困境中的呼求」緊密相關。信徒也當在禱告中學習真實勇敢地陳明自己的軟弱、難處與內心的感受,不掩飾、不迴避,學習在神面前誠實無偽。(這一方面大衛絕對是佼佼者)
- 以信心連接神的應許:以撒被稱為「亞伯拉罕之子」,表明他的祈求是在堅信立約應許背景下的禱告。信徒今天也當抓住神在聖經中的應許,讓禱告不再是誠惶誠恐的請求,而是基於神話語的確信與回應。
- 操練伴隨行動的禱告:‘atar 一字也可能與獻祭相關,說明禱告不單是言語,更是生命的交託與行動。信徒在祈求的同時,也當盡自己的本分,預備內心順服神的引導。
- 在等待中仍信靠神的作為:即使禱告未立即蒙應允,以撒的禱告鼓勵信徒——神從未忘記祂的應許。在看似沉默的時期,更要學習安靜信靠,持續仰望那位在人所不能的處境中仍然動工的神。
後記:夫妻生育年齡與意願統計(當代)
綜合來看,一個普遍的統計規律是:
1. 生育年齡:社會普遍集中在25至39歲。
2. 婚後生育時段:高度集中於婚後前3年內。
3. 夫妻生育意願與可能性降低趨勢:
- 意願:隨著婚齡增長(特別是5-7年後),因生活模式固化等原因,生育意願會自然下降。
- 可能性:主要取決於女性年齡,35歲是一個關鍵的轉折點,生育能力會出現顯著降低。
這些統計趨勢反映了現代社會在個人發展與家庭組建之間所面臨的複雜權衡。當今世代夫妻考慮生育時,建議將生理時鐘(女性年齡)作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Andy 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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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Derek Kidner. Genesi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67.
K. A. Mathews. Genesis: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