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觀點的對比與結論
第一題:希伯來書中的「新約」指的是什麼?
無論古往今來的神學家、學者有什麼樣的主張,都沒有人可以否認舊約的存在與新約對舊約的替代。那麼比起「新約」指的是什麼,更需要討論的是:為什麼神會設立一個有瑕疵、不充分的舊約?「新約」的新究竟是何種程度上的新?
我們先一起來看看不同人的觀點:對於「舊約」為何不充分或無效,不少人都持有:「這不是神所立之約的問題,而是因為舊約以色列人的悖逆」。但人有問題並不能處理「約」無效的尷尬。對此,另外有人說:神設立「新約」就表示祂根本沒有期望「舊約」是永遠的,「舊約」只是暫時性的。這種說法好像在說舊約與新約是間斷的、分割的?這種另起爐灶的觀點,似乎也為 kainos 字的字義所支持—因為它代表根本的、性質的、本質的不同。但另一方面,為了維護「舊約」與「新約」間的連續性,包括加爾文和不少的支持者都認為「新」是更新的意思,就是舊約的更新(renewal)與恢復(restoration);另外有人提出,新約實際上就是“更美”(better)的約,「更好」就是指「新約」中固有的更高屬靈目標,例如:不用被教導,卻在心裡接受的(更高)道德規範(8:10);這種程度上的新,還有威尔(Ware)主張的:新約的「新」是指寬恕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這種解釋的一個弊端是,似乎新約只是在舊約瑕疵的破洞上修修補補?
既然咬文嚼字不能給出令人滿意的結論,那從兩約的對比中(相同與不同)是否可以找到答案?我們都同意:
- 「約」的設立以皆以信心為基礎(創15:6;出14:31;約20:31);
- 兩約皆是神本乎恩主動設立的(出19:4,5;耶31:31-34);
- 兩約的締約對象皆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弗2:12;羅4:16);
- 兩約皆以宣告與灑血開啟(出24:6-8;太26:28);
- 兩約皆有「中保」及藉著祭祀牲的血除罪、守約的憑據(來9:20-22;林前11:25);
- 兩約皆有同一目標:「我,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認識我」(出6:7;利26:12;耶31:33);
- 兩約皆有律例、命令,蒙揀選作神的子民與行神的誡命兩者是不可分割的(出19:8;約10:34)。 由此,兩約的連續性與統一性躍然紙上。
另一方面:
- 舊約以「天使」與「摩西」為宣告者(徒7:53;出19:25),新約則由神及神子道成肉身宣告(耶31:31;約1:14;路22:20);
- 舊約中保祭司藉著獻祭牲的血為百姓暫時除罪(利4:20,5:10,6:7);新約中耶穌為以自己為祭,藉著寶血一次性為信徒永遠的贖罪(來9:28);
- 舊約因耶穌超越天使、摩西、祭司以及整個的祭司制度而終結;新約因基督的死與復活而開始,並由聖靈保守直到基督再來。據此看來兩約確實有質的不同,哈里斯維爾為兩約的這種「質」的不同做了背書:「新約因爲對耶穌的忠誠決定了一個人是否分享天堂的祝福,而在舊約下,神聖的祝福是以對被解釋為滿足其要求的約的忠誠為條件的」。
【結論】或許我們可以這麼說:新約是更新的,更是全新的;新約是舊約摩西之約的終結,是舊約隱含精義的成全,更是亞伯拉罕應許與大衛之約的延續與實現;神通過基督啟示新約,啟動新約,並通過另一位保惠師 — 聖靈將新約寫在每一個信徒的心版上,信徒心中的聖靈保守信徒能夠遵守它、實踐它(林後3:6;羅8:2-4;加5:16-25)。
第二題:希伯來書的「新約」與耶利米書中的「新約」有什麼關聯?
新約引用舊約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整個新約中有超過400處明顯的舊約經文引用。除此之外,還有超過1,000處是間接提及一些舊約經文、舊約事件或舊約人物。新約希伯來書中8:8-12節是直接逐字引用耶利米書中31:31-34節的預言,在經文解釋上沒有任何的困難。希伯來書8:8-12中的句子是按字面意義直接地應驗了,跟舊約的意思相符。也就是說耶利米書31:31-34節提到新約的應許,被視為直接在基督裏應驗了。希伯來書中的新約就是耶利米書中的新約。
第三題:教會是新以色列嗎?
如果我們說耶利米書中的新約與希伯來書中的新約是同一件事的話,我們就要面對一個嚴重的問題。在耶利米書中神對以色列人宣告將要訂立新約的應許是與祂對以色列回歸的承諾同時發生的(耶31:31-40)。耶利米書中的新約同時隱含著分裂的以色列與猶大將複合的信息,同時這新約也對以色列帶來了更美的應許(請參閱8:6-13節釋經內容)。盡管沒有使用「新約」這個短語,但先知以西結也對以色列人做出了同樣的承諾(結36:22-32)。耶和華應許:當以色列回歸時,祂要潔淨這國一切的罪国(結36:25),祂要賜給他們一個新心,將靈安置在他們裡面,使他們可以遵守律法(結36:26-27),他們將成為他的子民,祂將成為他們的神。問題來了,舊約中「針對」以色利人的「新約」在希伯來書中,作者將「新約」應用於教會。
舊約以色列與新約教會,到底有什麼聯繫?新約到底是為誰設立的?解決這種「新約」選民為誰上的「不一致」,一般有下面幾種解釋:
- 一些人認為新約適用於以色列,而教會只是「新約的受益人」;
- 實際上有兩個「新約」,一個是為以色列的,一個是為教會的;
- 新約是為教會的,以色列隨著舊約的廢黜,已經被放棄;
- 教會就是以色列。
這些觀點有各自的立足點,但可能引起的混亂與麻煩比付出的努力更大,對此McComiskey在其《應許之約》(Covenants of Promise)一書中做了精彩的討論與駁斥。
這些看似引致兩約不一致的觀點是可以處理的:舊約中另外一段被解釋為宣告新約的經文以賽亞55:3-5啟示:「新約」(永約)的接受者是「萬民」(包括以色列與外邦人),而希伯來書12:23在談到「新約」未來終極實現的景況時描繪在天上耶路撒冷中「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的總會,有審判中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也就是各個時代得救的聖徒。以色列作為神應許的民族、國家與神會祝福萬族、萬國的最初承諾是一致的,因爲神從一開始就明確表示:亞伯拉罕的種族血統既不足以(創17:14)也不必然(創17:12)融入神的子民。
可以這麼說,希伯來書作者使用了耶利米書31章的新約主題,強調了教會與以色利救贖歷史的連續性。亞伯拉罕的應許在字面上強調了以色利的未來;新約現在生效,它的祝福是由教會經歷的,但在未來的時間了,所有新約的承諾都將由以色利(羅11)和外邦人一起實現,他們也是基督新約的一部分。
正如Ware所說,「當我們允許實現這種末世論的承諾時,既要實現初步的和部分的『已準備好』的實現,也要實現後來完全的『尚未』實現。這種『已經/尚未』的末世論觀點最能描述希伯來人的觀點,類似於拯救預言實現的兩階段方式。新約中多處經文也支持這一張力,例如:
• 羅馬書8:24-25:「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這體現了救恩「已經」成就,但終極實現「尚未」臨到。
• 腓立比書1:6:「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強調神的工作「已經」開始,但「尚未」完全。
• 哥林多後書5:17:「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指向「已經」的更新,但整體創造仍等候「尚未」的成全(參羅馬書 8:21-23)。
這些經文共同印證,在末世中,以色列必將得著恢復,而教會與以色列的全體會眾也必一同見證神救贖永約的全然實現。
實踐與結語
神一切的奧妙都在基督里藏著。此次對於希伯來書中「新約」內容的研讀帶來醍醐灌頂、豁然開朗的體會。我們當以諸般智慧教導神的百姓,效法基督的榜樣,將真理分解清楚。希伯來書的論述宏大精深,透過聚焦基督,我們得以鞏固對神救贖應許的信心:終極贖罪與永約的實現已在基督里成就,並持續在信徒生命中展開。
在實踐上,我們應更積極地應用這些真理:
- 堅持讀經與默想:藉著讀經與默想,讓聖靈將神的話語寫在心版上,引導我們遵行神的旨意(參希伯來書4:12;約翰福音14:26)。
- 在群體中活出愛:彼此相愛、勉勵與扶持。面對生活中的荊棘與逼迫時,不隨波逐流,反而靠主剛強,成為見證(參希伯來書10:24-25)。
- 傳揚福音與教導: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分享聖經真理,幫助他人認識基督里的新約,促進教會的合一與成長。
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叫我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這信心與盼望激勵我們勇往直前,在每一天活出基督的榮美,直到永遠。阿們!
Andy 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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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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