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文中,我們已從詞義與語法細節的方面對雅各書2:21節做了討論。在本單元裡,我們將進一步從雅各書的目的、雅各書2:21上下文的邏輯關係,以及雅各引用的兩個稱義實例中,一探「因行為稱義」的究竟。
三、雅各書的目的
雅各書文筆生動而有力,用字精鍊,句子簡短而直接,將深奧的意念簡潔明確地表達出來。從文筆風格來看,它更像一篇講道詞,具有先知的權威與內涵。短短108節經文,雅各54次使用祈使語氣,平均每一節就有一個行動的呼籲。雅各書不僅是一卷針對猶太基督徒的書卷,更是作為長老心腸的體現—— 它勸勉早期的信徒要達至基督徒生命的成熟和聖潔;它著重基督徒信仰的實踐 ,雅各藉著略帶嚴謹的實踐聖潔的教導,勉勵並督促基督徒將他們的信心和愛心在不同的真實環境中表明出來。
雅各當然承認與接受這些他寫信囑託的信徒已然「因信稱義」——文中他多次溫暖地稱呼他們為「親愛的弟兄」(雅1:2,16,19;2:1,5)。在文中,他強調稱義後的行動是揭示真信心的行動,也是成聖路上的信心行動。筆者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做為耶路撒冷會議中那位對「外邦人因信稱義,已領受救恩」事實拍板定案的長老,他洞悉神在救恩上的權柄與恩典,並定意不在行為(與律法的規條)上難為並不熟悉律法的外邦人。這一切表明雅各絕無「救恩因行為得著」的意思,而是要信徒展現真信心的果效。
四、雅各書2:21上下文研讀
有關「信心」與「行為」的主題是由二章14節開始的,但雅各的信息是連貫的
——前面的12-13節結束於雅各强調「憐憫 」及其在審判之日的結果。14節的兩個反問,雅各期待否定的回答。通過這些問題,他引導我們質疑:如此的信心是有益的嗎?是能救人的嗎?Steven Runge在其雅各書釋經書中有這樣的警告:我們要留意雅各到底講了什麼,但更要明確他沒講什麼!正如一章中「聽與行」的主題(1:22-25),雅各強調真正的聽道必導致行道。這裡,雅各並未有討論信心是否是救恩的基礎,也未將「行為」與「信心」置於對決的舞台。17節中,他設下「信心若沒有行為」(if it does not have works)的假設,雅各的意圖非常清楚:信心仍然是救恩的重要內容,絕對不會被行為取代。就如聽道與行道一樣,真信心必然引出公義的行為,而沒有公義行為的信心可能是假信心、死信心。他在18節引入對手的爭論後,把問題推向極致,魔鬼信神,行為上卻悖逆神。20節,雅各對「空洞的」、「假的」信心給予最後一擊 —— 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拯救,不能使人得益處,是死的。他以此重複整段的論述要點。有了如此堅實的鋪墊,雅各再輔以亞伯拉罕與喇合的例子,就正正說明了稱義的信心,必將引致相應公義的行為。
五、雅各書二章21-25節中的兩個稱義例子的意義與作用
雅各在21-25節引用亞伯拉罕獻以撒(21-23節)和喇合接待使者(25節)兩個例子,這些例子幫助分解雅各“稱義”的概念為雙重維度:
- 亞伯拉罕的例子(21-23節):雅各引用創世記22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行為,但23節回溯創世記15:6的“因信稱義”。這顯示雅各將“稱義”分解為:首先,亞伯拉罕已因信被神宣告為義(初始稱義);其次,獻以撒的行為“成全”了這信心,證明其真實性,從而在神最終審判時被判定為義。行為不是稱義的起點,而是信心的成全。
- 喇合的例子(25節):喇合作為外邦人,因信接待以色列探子(參見約書亞記2章),她的行為同樣“因行為稱義”。這例子強化了雅各的概念——稱義不是基於種族或律法行為,而是任何人的信心若真實,必通過行為顯現;神在審判時會按此行為判定。
【小結】這兩個例子共同分解了雅各的“稱義”概念:它不是一個單次事件,而是一個過程,包括因信初始稱義(與保羅一致)和因行為最終判定(雅各所強調)。我們由此再次認識到:雅各從人的角度論及外在行為,這些例子恰恰說明“稱義”的信心必然有行動印證,否則就是死的。
定義與結語
基於上述四方面的結論,我們可將「稱義」在雅各書中的意思定義為:稱義是神在救恩中基於信心宣告人為義,並在最終審判時根據其公義行為做判定,以證實信心的真實性。這定義包含兩層含義:
- 首先,雅各與保羅一致,稱義是神白白的恩典,人因信被宣告為義(法律上的歸算)。
- 其次,雅各強調,稱義在成聖過程中需通過行為體現,神在末後審判時會按行為做最終判定(如啓示錄20:12-13所述)。
- 這定義也提醒我們,信心不是靜態的宣告,而是動態的成長過程,需要在行為中不斷印證。
由此,我們不難確認如下的事實:雅各與保羅互補,共同完整闡釋了信心與稱義的關係——信心是稱義的根基,行為是信心的果子。
應用建議與呼籲
以下應用與實踐建議基於兩篇文章的連貫內容(包括詞義分析、語法細節、雅各書目的、上下文邏輯及例子分析),旨在幫助信徒將聖經智慧融入生活:
- 個人信心信念與行為的平衡:在每日靈修中,反省自己的信心是否通過具體行為(如恩慈、忍耐、勇敢)體現出來,確保信心不流於空洞(參雅2:14-17)。
- 信念教導與門徒訓練相結合:在主日學或小組學習中,強調雅各與保羅的互補性,使用亞伯拉罕和喇合的例子,明確「信心是救恩根基,但行為是成聖的必然結果」。避免單邊極端化講解,促進眾人在愛中實踐真理。
- 跨文化與生活化實踐:應用雅各書對外邦人的接納,在多元文化環境中,以聖潔的行為彰顯信心超越種族界限。尤其在各類群體中(如職場、社區等),通過正直、貢獻、憐憫的生活,活出真信仰的生命。
- 永恆視角與當下生活雙重導向:連接雅各書對最終審判的強調,在個人規劃中融入永恆視角。定期評估生活優先次序,確保行為與信心一致,從而活出警醒和盼望的人生(啟20:12-13)。
在此特別呼籲:信徒當以信心為根基,以行為為見證,在成聖路上活出基督的樣式。
Andy 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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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華活特及朱克編。〈雅各書〉。《信徒聖經註釋卷三》。范約翰及胡翼權譯。香港:角聲出版社,1992。
福音証主協會(香港)。《証主聖經百科全書》。(中國基督教協會、光碟版)。
穆爾著。〈雅各書〉。《丁道爾新約聖經注釋》。賀安慈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88。
Douglas J. Moo. Jame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vol.16.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85.
Steven E. Runge. High Definition Commentary: James. High Definition Commentary Series. Bellingham, WA: Lexham Press,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