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金之人的火」— 歷練與淨化
上文我們談到了「火柱」作為神的同在與守護的作用。然而,神的烈火不單是保護的盾牌,更是煉淨的熔爐。瑪拉基書3:2-3以生動的比喻描述:“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這裡的火,代表神對祂子民的塑造與潔淨。它燒盡雜質,留下精金;它不是懲罰,而是愛的雕琢。在信仰旅程中,我們常遭遇試煉——或許是事業的挫折、心靈的掙扎,或信心的考驗——這些“火”看似痛苦,卻是神用來煉淨我們生命的工具。
哥林多前書3:13-15進一步闡明瞭這真理:“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保羅用火的比喻強調,信徒的生命工程——我們的行為、動機與信仰——都將經過神聖之火的檢驗。如果是金、銀、寶石(象徵純潔與永恆的價值),就存留;如果是草、木、禾秸(象徵世俗與虛浮),就被燒毀。這並非恐嚇,而是恩典的呼喚:神渴望我們被煉淨,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摩太后書2:21)。
在舊約,約伯的經歷是火般歷練的典範。他失去一切,卻能在火中說:“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約伯記23:10)同樣,彼得前書1:7鼓勵我們:“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贊、榮耀、尊貴。”然而,神煉淨的工作不僅針對個人的品格與信心,也顯明在祂對個人生命軌跡的干預與拯救中。一個極其生動且富警示意義的例子,是亞伯拉罕和他的侄兒羅得(創世記13、18-19章)。羅得起初與亞伯拉罕同行,但因財物甚多,他們不得不分開。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平原滋潤富庶,便“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是罪惡甚重的城,羅得的選擇看似明智於物質,卻在屬靈上步步陷入險境。他的生命被世俗的價值觀、環境的同化力所侵蝕,內心或許已摻雜了許多“草、木、禾秸”。
我們幾乎可以肯定的說:絕大多數讀過羅得故事的人,對他的觀感都相當負面。但彼得後書2:7-8稱羅得為“義人”,並為所多瑪的惡行憂傷。這里的“義”並非指他行為完全,而是指他內心仍有對神的敬畏與掙扎。羅得的「得救」過程驚心動魄——他遲疑,天使拉著他的手;他妻子回頭留戀,變成鹽柱;他最終僅與兩個女兒逃出,住在山洞里,經歷羞辱與混亂。羅得的生命正應驗了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如果說,所多瑪之火是神對羅得敬畏之心的顧念以及神對他定意的拯救,那麼這「火」更是亞伯拉罕與神關係一次深刻的精煉與顯明。在創世記18章,耶和華將審判的計劃啓示給亞伯拉罕,從而開啓了一段極不尋常的對話。亞伯拉罕以“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的謙卑,卻帶著如同孩子對慈父般的信任,一再為城中可能存在的義人代求。這段對話淋灕盡致地展現了他們關係的親密與安全:神沒有將亞伯拉罕排除在祂的心意之外,反而容許他靠近並參與;而亞伯拉罕也毫無懼怕地,基於對神公義與慈憐本性的認識(“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發出懇求。這過程如同精煉,讓亞伯拉罕更清晰地看見並確信——他所信靠的,絕非一位冷漠的審判者,而是一位極有恩慈、極其耐心、且樂意傾聽他聲音的盟約之神。這場火的鍛造,反而將亞伯拉罕的信心推向一個更深的層次,使他更貼近神公義與憐憫並存的聖潔心意。
然而,神的烈火有兩面:對於頑梗悖逆的所多瑪,它是毀滅的審判之火;對於蒙恩卻軟弱的羅得,它卻成了煉淨與拯救之火。在毀滅降臨前,神因記念亞伯拉罕,差遣天使強行將羅得一家“拉出來”。彼得後書2:7-8稱羅得為“義人”,並為所多瑪的惡行憂傷。這“義”並非指他行為完全,而是指他內心仍有對神的敬畏與掙扎。羅得的得救過程驚心動魄——他遲疑,天使拉著他的手;他妻子回頭留戀,變成鹽柱;他最終僅與兩個女兒逃出,住在山洞里,經歷羞辱與混亂。他“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林前3:15)。神烈火般的審判,燒盡了他所倚靠的繁華與安逸,煉淨了他對世界的依附,雖代價沈重,卻保全了他的生命,使他最終從所多瑪的毀滅中被分別出來。
這裡,亞伯拉罕與羅得的故事告訴我們:對於神的選民,神的煉淨之火,有時是為了將我們從自己錯誤選擇所陷入的泥沼與危險中拔救出來——那火是痛苦的,但是是救贖性的;而另外更多的時刻,那火是鍛造性的 —— 熔煉我們的信心,提純我們與神親密的關係。正如以賽亞被壇上的紅炭沾口,潔淨之後才敢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以賽亞書 6:6-8)神的歷練之火,目的是叫我們更像基督,在苦難中結出平安的果子(羅馬書 5:3-5)。
應用
今天,我們又當如何具體面對並擁抱著「煉金之火」,以處理我們內里的自私與悖逆,點燃謙卑與愛心?
1.辨識「火的來源」,存感恩之心:
當試煉來臨時,首先當向神求智慧,辨識這是出於仇敵的破壞,還是神許可的煉淨(雅各書1:5)。若是後者,當效法約伯,即使不明白,仍可學習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以雅各書1:2-4的勸勉為心志:“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
2. 在火中反省,交出“草、木、禾秸”:
在禱告中藉著聖靈啟示,顯明我們生命工程中有哪些是出於血氣、虛榮、世俗價值觀的“易燃物”。是像羅得一樣對某個“所多瑪”(罪惡環境或錯誤價值)的留戀嗎?是對財務安全的過度焦慮?是對人認可的渴求?具體地、誠實地將這些交給神,求祂的烈火煉淨。
3. 在「根基」上站立的穩:
火的試驗只燒人的工程,無損那已經立好的根基——耶穌基督(林前3:11)。在試煉中,更要專注基督並祂釘十字架,讓神的應許成為你火中的蔭蔽。羅得能被“拉出來”,根本在於神記念他與亞伯拉罕(中保)的關係。我們今日的根基,就是與基督的聯合。
4. 展望煉淨之後的自由與使命:
煉淨之火的目的不是為了讓我們變得殘缺,而是為了提純、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卑賤,成為貴重的器皿(提後2:21)。思想亞伯拉罕與神的對話,求問神:這次煉淨,是為了預備我承擔怎樣的使命?是為了讓我更能體恤他人,還是為了讓我放下包袱,輕裝上陣?讓經歷過的火,成為你日後見證中安慰他人的資源(林後1:3-4)。
神的煉金之火正在門徒的生命中工作——不是摧毀我們,而是拯救我們;不是解構我們,而是提純我們;不是恐嚇我們,而是重塑我們;不是困住我們,而是釋放我們。願我們在火的精煉中,學會親近神、倚靠神,從而得著“煉淨後的自由”與那在基督里更豐盛的盼望。阿門!
彩蛋
一位專注的煉金匠人,正將粗糙的礦石投入熊熊燃燒的坩堝。爐火絕非肆意破壞,而是被精准控制,溫度逐漸升高。起初,礦石中頑固的雜質——那些與真金混雜的泥沙、碎石——在高溫中開始分離、上浮,形成一層黝黑的浮渣。匠人耐心地、一次次地撇去這些浮渣。火越旺,真金的本質就越發顯露,它在熔液中流動,從暗沈逐漸變得明亮,直至發出純淨而奪目的赤黃色光芒。整個過程,匠人的眼目從未離開,火候的掌握全在於他,他的目的明確:不是毀滅,乃是提純;直到他能從熔液中看見自己清晰的倒影——那便是精煉完成的時刻。
Andy 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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