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中的「新約」指的是什麼? 之二

相關經文釋經:來8:6-13、9:15、12:24

二、相關經文釋經:來8:6-13、9:15、12:24
【來8:6-13釋經】

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7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8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9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10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1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12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13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8:6 8:1-5節可以說承前啟後,它回顧了耶穌因著他的地位與資格的優越(4:14-5:10)被設立為新的大祭司(7:26)並預告了將在九、十章討論的主題耶穌在天上更美的事工(有關更美的聖所、更好的祭以及更尊貴的事奉)。作者在8:6節一開始通過轉折連結詞 but now(de 1161及nuni 3570),中文譯為「如今」将话题聚焦到耶稣身上。作者隨後開始一個新的主題論述—直接聲明耶穌祭司職事的優越性。以下幾個釋經問題需要留意:

  1. 「在耶稣所得」(英文obtained/received)的事工中使用完全時態突出了其永恆的本質,這一點在第七章中已經得到了很好的確立;
  2. 「中保」與「約」一起出現可以追溯到7:22,並且在9:15及12:24再次發揮作用。我們必須留意到作者從未在希伯來書中單獨使用「中保」一字,它總是和「約」一起出現;
  3. 「更美之約」在希伯來書中續7:22節後再次出現,它要先於「新約」的表述出現。另外,「更美」,形容詞比較級,希臘文 kreitton(2909),意為「更堪用的、更好的,更高階的」
  4. 作者在這裡給出“约”之所以“更好”原因,是因為它“建立在更好的應許上”。

8:7 關於「更美的約」,諸多問題油然而生:

  • 何種意義上是更好的約?
  • 有了舊約為什麼要有一個更好的約?
  • 更好的約究竟是什麽?
  • 更好的約是建立在哪些應許上?換句話說,更美好的約是憑什麽應許設立的?

8:7節這裡給出了一個概括性的答案,在接下來的8-12節作者通過引用耶利米書31:31-34發展主題,提供論點,並形成結論。為什麼需要更好的約?答案是:因為前約有瑕疵,不完美,不能成全。這裡的「前約」指的是什麼?David Allan指出:「約」(covenant)這個字17次出現在希伯來書中,其中的10次是指建基於律法的「摩西之約」。「前約」或「舊約」就是指「摩西之約」,它有瑕疵、不完美、不能成全(7:11,19)。

8:8-12 希伯來書作者在這裡引用舊約耶31:31-34指出「更美之約」就是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這裡的舊約引述算得上是新約中最長的舊約經文引用。在內容上,它明確回答了為什麼會有新約以及新約是什麼的問題。耶利米書31:31-34的內容在新約中至關重要,如前文所述,三卷對觀福音書在對最后的晚餐場景的描述中都提到了耶穌設立這一「新約」,其中路加更在他的福音書中(路22:20)記載耶穌直接使用了「新約」這個獨特的詞語。耶穌對這個術語的使用必是由自耶31:31-34,他更認定新約中所承諾的祝福是由他在十字架上的死開啟的。

8:8 「日子將到」(the time is coming)是耶利米標誌性的表達,我們幾乎找不到其他舊約先知有這樣的表述;這個短語給出來神頒布新約的時間。同時這節經文清楚地表明:「我」—神,耶和華是立約的發起者,是約的訂立者與執行者。神在立定新約中採取主動,這一點從相關經文多次使用「我要」(I will)的語態上表露無遺。神主動立定了新約,也代表著祂主動結束了舊約。

8:9 第九節給出了新約不像什麼以及為什麼會另立新約的原因。新約不像在西奈山上與以色列人訂立的舊約,而訂立新約的原因是因為以色列人的悖逆、不守約。對於他們的頑梗,神不理會;神允許他們為所欲為…祂將在最終審判中處理他們(羅1:24-32)。

8:10-12 10-12節給出了新約應許的一些細節(應許這個字聯到6:13神對亞伯拉罕的承諾)

  1. 約的內化—「我要將律法放在他們心裡、寫在他們心上」(8:10b);
  2. 約帶來不一般的親近關係—「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8:10c);
  3. 約帶來個人對神的直接認識(8:11);
  4. 約確定罪被永遠的赦免(8:12)。

這裡有幾件事情是需要格外留意的:

  • 不能把約與律法混為一談。正如Joslin在他的研究中正確指出的那樣,我們不應將耶利米這裡的「約」與「律法」等同起來,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沒有將它們等同起來,他根本從未提及過什麼「新律法」、「第二律法」或「更好的律法」,但所有這些形容詞都用於修飾「約」。我們可以有一個這樣的結論,「約」的內容要比律法所涵蓋的廣的多。
  • Koster 提出「認識」的本質包括兩方面,「承認」與「順服」。筆者贊同黃奇光博士為「認識」所加上的第三個實質,「相信」;
  • 12節中「不再記念罪」在語意上等於「永遠地寬恕不義」。

8:13 這一部分以8:8中「神說」立「新約」為開始,這裡以「舊約」的結局為結束。作者給出這樣結論:新約已經確立,舊約因它的弱點與無用,神使它漸舊漸衰,歸於無有。「為舊」Palaioo(3822)的主動完成時態,強調了「舊約」永久過時的地位。

【來9:15釋經】

15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9:15 希伯來書9:15是整章的關鍵句,在做出「基督流下的血具有贖罪和潔淨的效果」的結論後;9:15節以希臘語中的複合連結詞為標誌(中文譯為「為此」)開始了第九章中的第二個主要段落。從中心思想上講,9:15節也是第九章的主題。它在語意上更與希伯來書8:6相似,後者是第八章中最突出的語句。9:15節中包含著三個主要命題:

  1. 9:1-14的結論,「基督是新約的中保」,是天上聖所事奉的大祭司;
  2. 基督作為新約中保的結果是「那些被召喚的人可以得到應許的遺產」;
  3. 這一結果的必要條件是「基督的死」,它帶來了全然的贖罪。如果說8:6-13節描繪了神宣告新約,揭示新約內容的啟示,那麼這裡我們可以接受 Westfall的觀察與結論,她說:耶穌是新約的中保,而他的死開啟了新約,帶來了永久的贖罪。

希伯來書隨後的經文也支持了她的結論。9:16-18詳細闡述了死亡對於批准「約」的必要性;9:19-22 詳細說明了死亡的必要性、灑血和赦罪;9:23-28詳細闡述了耶穌之死是如何開啟新約並為罪提供寬恕。

【來12:24釋經】

24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12:24 我們來到希伯來書最後一段出現「新約」的經文。這段經文在大的段落中屬於「實踐—以信心活在應許之中」的部分,更細緻的拆解後可以觀察到,這裡是在對比以色列人與基督徒的光景(12:18-24):

  • 18節以色列人在「西奈山」接受前約,新約在「錫安山」開啟(12:22);
  • 西奈山是地上實存的山,百姓充滿敬畏與恐懼(來12:20-21),錫安山是新約開啟的山,更是應許盼望最終成就的,天上的山(來12:22);
  • 西奈山立約後百姓因著不信受審判(出19:12),錫安山的血帶來永遠的贖罪與和平。

12:24節中「新約的中保」連結到基督的血超越亞伯的血。杜聖博士指出,亞伯的血帶來伸冤與審判,而基督的血帶來贖罪與和平。筆者接受博士的觀點,但也有另外的觀察。「亞伯」是第二次出現在希伯來書中,前一次是在11章信心英雄榜單的第一位。鑑於這個背景,我們是否可以推斷出如下的結論:

  1. 亞伯的血是開始 — 因罪而流的「第一滴血」,基督的血是終結 — 在贖罪的意義上來講是「最後一滴血」;
  2. 亞伯流血伸冤、揭露惡行、帶來審判;基督流血贖了眾人的罪,滅了冤仇,帶來和平;
  3. 亞伯開啟信心的伊始,基督成就信心的永恆。耶穌是新約的中保,他的血開啟「新約」,帶來永遠贖罪,成為「新約」永恆的保障,信徒信心的泉源。

未完,待續…

Andy 25-11

歡迎回覆與通過電子郵件交流:dduck419@hotmail.com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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