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大衛之約」記錄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這一章節是公認的《撒母耳記》思想與神學的高潮所在——丁道爾在其《撒母耳記注釋》中寫道:「這章聖經的內容是那麼的重要,遠超過大衛戰爭的正式記載。它緊接著前一章的主題——必須有座聖殿來安置約櫃,以及繼承人的問題(隱約觸及與米甲有關的事),成了神獨特旨意的題材」。撒母耳記下七章可分為三部分:一、大衛起意為耶和華建殿(撒下7:1-3);二、大衛之約——拿單的王朝預言(撒下7:4-17);三、大衛感恩的禱告(撒下7:18-29)。
一、大衛起意為耶和華建殿
大衛起意為耶和華建殿的大背景?「王住在自己的王宮中,耶和華使他安靖,不被四圍的仇敵擾亂」(撒下7:1)。聖經記述:耶和華與大衛同在,使大衛在與周遭強敵:亞們人(撒上30:17-30)、耶布斯人(撒下5:6)、非利士人(撒下5:25)的爭戰中得勝。大衛受膏、漂泊多年後,在耶路撒冷成為全以色列的王。他安定下來,並且修建了自己的王宮(撒下5:11)。「安靖」一詞,使人意識到以色列人擺脫了士師時代長期羸弱无力,不斷被周遭外族侵擾的狀態。這也讓人回想起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的所立之約(創15:18)仍然有效,而神在申命記中指示以色列人在得地安息後要如何敬拜(申12:10-11)條件已經成熟。另外一點需要留意的是:就在前一章,大衛迎接約櫃進入耶路撒冷(撒下6:12-15),約櫃被安放在大衛城中(撒下6:17),此舉也確立了大衛作為以色列君王的合法性。眼見耶和華的應許漸次(部分)成就,對比自己所住的宮殿與神的會幕,此時大衛覺得活動的會幕已經不適合作為耶和華在祂百姓中的居所了,他渴望更進一步,為耶和華建造一個更為永久、恢弘的建築。古代近東傳統認為,君王需有合適的居所,其統治地位才得以確立。君王尚且如此,對於君王所敬仰的神明來說就更需要輝煌的居所。雖有上述歷史與文化影響,但我們不應懷疑大衛為神建殿的想法真摯且醞釀已久(詩132:1-5,11-12)。
先知拿單在這裡是首度出現,他是大衛的謀士(撒下7:2)。大衛將建殿的想法告知拿單後,拿單的第一反應是鼓勵大衛去進行建殿工程(撒下7:3),但他很快意識到:大衛欲改變這長久確立之帳幕聖地的傳統,乃是其自作主張。耶和華對建殿的態度,無論表述方式還是回應內容,都遠超大衛與拿單的預料(撒下7:4-7)。簡言之,耶和華藉拿單向大衛表明:「自從以色利人出埃及以來,耶和華就住在百姓中間,一直就是住在臨時的居所之中,所以現在也不需要做什麼改變」。耶和華回應中第一句話以反問語氣「你豈可…」,以及宣告祂已選定所羅門日後為其建殿(撒下7:13),都強調了這一事實:耶和華住在哪裏,向來都是祂自己的選擇,任何有關殿宇建造的事宜都出自於祂的吩咐(撒下7:6-7)。耶和華稱大衛為「我僕人大衛」(撒下7:5),此乃尊貴頭銜,但也提醒大衛:「若是著眼於崇高偉業,就必須以降服並服侍耶和華開始」。
二、大衛之約 — 神籍先知拿單的應許
耶和華藉著先知拿單向大衛宣告的應許,被稱為「大衛之約」。它既有延續自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的連貫性,亦有其獨特性。相較於前兩次的立約,此次(1)耶和華未直接與大衛對話,而是透過先知向大衛宣告;(2)「約」這個字並未出現在拿單的宣告中。透過先知宣告,一方面凸顯了“從此以後”拿單(先知)對大衛(以色列君王)在治國理政、道德、屬靈上的重要責任與意義(撒下12:7, 25;王上1:8, 24);另一方面,如丁道爾指出:此次先知拿單忠心而準確地向大衛傳遞耶和華的重要宣告(撒下7:17),與他上一次憑個人見解向大衛說話形成鮮明對比。耶和華似乎是在提醒拿單:你雖是王的謀士,但首先是神的先知。
雖然『約』字未現於拿單的宣告,後來卻用以論及大衛的王朝(撒下23:5;詩89:3, 28, 34;詩132:12),證實它被視為永久、無條件的應許,是神起誓所立的。《大衛之約》可概述為:「大衛家系獲賜治理權,直到永遠;耶和華保證:不將祂的慈愛從大衛子孫身上撤回,如同對待掃羅一般。因此,耶和華要建立大衛的家室,意即大衛將建立一個王朝。」
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
(1)揀選與主權:這個宣告明示——正是帶領以色利人出埃及,並在西奈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耶和華,揀選了大衛。君王的揀選、按立與冒升獨源自耶和華(撒下7:8b-12);
(2)應許的核心:土地與王朝——大衛想為耶和華建殿宇,耶和華卻要為大衛建立家室。希伯來文「家」(bêt),兼具建築物與家庭的雙重意義,這個概念更在稍後發展成王朝(國)的概念(撒下7:12-16);
(3)「父—子關係」:這是一種特權的關係(撒下7:14)。神所揀選君王的特殊之處,非單在於王權,而更在於與神的這種親密且暗含管教的關係;
(4)君王的責任與審判:君王須降卑在耶和華的權柄之下,悖逆犯罪必受到審判(撒下7:14b);
(5)約的永恆與神的信實:耶和華不會因為大衛家室的失敗而終止約定,耶和華必忠實於大衛之約。此約是永遠的、堅立的(撒下7:16),根植於於神應許的信實與祂的恩典中。
三、大衛的感恩禱告
大衛是如何回應耶和華的應許的?有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知曉,並非所有應許都會透過他的直系後裔(最後是所羅門)來成就?
關於第一個問題:這是一個特別的禱告,從其地點與方式即可見一斑:大衛走進會幕,坐在耶和華面前禱告(撒下7:18)。在耶和華面前,大衛極其謙卑。他領悟到耶和華是應許的保障(撒下7:22-24),王權、國位更是耶和華所賜。大衛謙卑接受自己僕人的角色,在禱告中超過十次自稱是「你的僕人」,而過程中提及耶和華的次數更多。大衛雖是以色列的王,但他明白自己必須順服於更高的權柄。大衛的回應可以概括為:「願你的旨意成全」。正因如此,大衛毫無掙扎地放棄了建殿的想法,接受了神更獨特的計劃。做為讀者,我們已經知悉後續歷史,但對當時的大衛而言,其家室、王朝的堅立仍隱於未知的將來中,他必須憑信心去接受。
那麼,第二個問題:大衛是否知曉並非所有這些應許都會透過他的兒子(所羅門)實現?是的!理由如下:
第一、應許的延續性:拿單的宣告(撒下7:6-8)和大衛的禱告回應(撒下7:18-24)都有描述耶和華曾經的應許與作為。大衛深知應許的確鑿與神護佑應許實現的過程同樣確定(創17:6, 16;35:11;49:10)。留意拿單的宣告大衛之約具體內容的時態:在9b之前為過去時,之後轉為指向未來的將來時;
第二、王朝及永恆的實質:既是王朝,必有更替迭代;既是永遠之約,就必然超越大衛兒子的年限。大衛在禱告最後一段的「大膽祈禱」中(撒下7:25-29),亦先後四次提到這「永遠/永存」(撒下7:25, 26, 29)的約定;
第三、繼承者的指示:大衛在給他兒子所羅門的遺訓中指出:「耶和華必成就像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王上2:4),可見應許的效力與成就會超過所羅門的年代;
第四、「父—子」之約的本質:這份獨特的「父—子」之約(撒下7:14),以雙向法律確認的方式被確定,那就隱含著:未來耶和華與大衛及其王室後裔(種子)的父子關係會持續,直到「真兒子」出現。
結語與應用
大衛之約,起自大衛欲為神建殿的現實事件,卻彰顯於神更偉大、長遠的應許。其核心在於那「永恆的」要素——它承繼自過去的盟約,卻超越當下,直指未來與永恆。大衛以信心領悟到「你是神」,「你的話是真實的」,「你的應許」是僕人更大的福份(撒下7:28),這應許直到永久、也必定應驗。大衛之約不僅是一段古老的歷史,更是神永恆救贖計劃中承前啓後的關鍵一環。它向我們啓示了一位信實守約、掌管萬有的神。祂的應許永不落空,縱使人會失敗(如大衛後裔的悖逆導致王國分裂、被擄),神的信實與恩典卻永不改變,最終將在基督耶穌——那真正永恆的王、神的獨生愛子——身上完全應驗(啓22:16)。
【大衛之約的現代意義與應用】
- 救恩信心的錨點:在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大衛之約」提醒我們,神是信實守約的神。祂對大衛的應許在基督里向我們顯明(林後1:20)。我們可以像大衛一樣,將生命錨定在神的應許上,即使面對未知的將來,也能憑信心前行。
- 領袖謙卑的榜樣:大衛貴為君王,卻自認“僕人”,甘願降服於神的旨意。這挑戰我們反思:在個人抱負、事業規劃甚至事奉計劃中,我們是否真正尋求並順服神更高的旨意?是否願意放下“建殿”的“好意”,接受神更美好的計劃?
- 選民盼望的源泉:「大衛之約」指向基督永恆的國度。這世界充滿動蕩、爭戰與破碎,但神的國度終必完全降臨。這永恆的盼望能堅固我們的心,激勵我們在當下活出選民的身份,以公義、憐憫和信心參與神的工作。
- 永恆恩典的確據:神對大衛的揀選和恩待並非因其完美,而是出於神的恩典。同樣,我們在基督里得蒙救贖、成為神兒女的身份,也全然是神恩典的禮物(弗2:8-9)。這恩典激勵我們感恩、敬虔度日,並效法基督。
因此,讓我們效法大衛的信心與謙卑,在神的永恆之約中尋得安息、力量和方向,在各自的位分上忠心見證那永不改變、守約施慈愛的神,並熱切盼望基督榮耀國度的完全降臨。
Andy 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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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Hoffner, H. A., Jr.. 1 & 2 Samuel: Evangelical Exegetical Commentary. H. W. House & W. Barrick, Eds. Lexham Press,2015.
包德雯。〈撒母耳記上下〉。《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潘秋松譯。(台北:校園書房,2002年4月)。
基恩龐德。《撒母耳記講義》。授課講義。達拉斯神學院。達拉斯。2022年1月。
華活特博士和朱特博士編。〈撒母耳記〉。《信徒聖經注釋》。范約翰和胡翼權譯。(香港:角聲出版,199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