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書信中的領袖(二)

屬靈恩賜是從三一神而來的、獨特的服事能力,在教會中它們是具體可見的「聖靈的彰顯」與「恩典的表達」。信徒們一定要在「愛」中運用各樣的恩賜,使聖徒彼此成全,建造榮神益人的教會。一個我們都必須接受的啟示與教導就是——教會服事的基礎與分工是基於「恩賜」,而不是成就與成績。要有事半功倍的服事,你必須認識你的恩賜。

這個系列,致力於討論聖經保羅書信中,領袖的性質與資格。保羅是「早期基督教會中最有影響力的領袖,透過其宣教旅程,他成為了神把福音傳給外邦人的主要器皿」。可以說歷史上沒有人比他對教會領袖這個命題更有洞見了;並且,幾乎從傳道生涯開始,保羅就致力於為教會尋找與培養領袖 —「忠心能教導的人」(提後2:2)。必須要留意的是,身為「外邦使徒」(加1:16,2:8),保羅所有的十三封信件都是針對外邦教會的 —— 他謹記主在呼召他時,為賦予他的權柄所定下的界線,保羅從沒有對耶路撒冷與猶大地的教會指指點點。

在第一篇文章中,我們探討了(1)保羅書信中與「領袖」相關的用詞及意義;(2)從保羅不同時代的書信中,一起觀察與探究了保羅筆下的「領袖性質」。在這第二篇文章中,我們一起來初探並解鎖——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對「恩賜」的教導。可以肯定的是,保羅在提及教會領袖時,是更著力地從屬靈恩賜、道德特質上予以描述與解釋。必須要強調的是:我們在世上的才幹與「恩賜」在來源與功用上是不同的;而不假考察地把「屬靈恩賜」當成一個專有名詞,也是不恰當的。我們來看看保羅怎麼教導的。

保羅書信中對「恩賜」的教導

新約中對「恩賜」的教導經文共有四處:主要是在保羅書信中的羅馬書第十二章、哥林多前書第十二至十四章、和以弗所書第四章;最後一處最短,在彼得前書4:10-11。

「恩賜」的希臘文用詞是 χάρισμα (charismata), 意思是依據恩典 χάρις (charis)。 這一抽象名詞的具體表達(如在羅12:6中的原文是“按恩典所得的恩賜”),就是「神仁慈慷慨的給予或白白饋贈禮物的意思」。它除了在保羅書信中出現了十六次外,另外只在彼得的書信裡出現了一次 (彼前4:10)。通常保羅用此字而未提到聖靈時,只在表達神的恩典會以各種方式,顯明在神的子民身上和生活中,如永生(羅6:23)、揀選(羅11:29)、婚姻關係 (林前7:7)和拯救的恩典 (林後1:11),這是一般的用法。保羅在以弗所書中選用了δωρεά (弗4:7-8;有時這兩字交換著用,參羅5:15),此字也是恩典和禮物的意思,在新約共出現了11次,每次都是指來自神恩典的各種贈予(如約4:10;徒2:38, 8:20; 林後9:15)。

另一方面,「屬靈」,希臘文為 πνευματικά (pneumatika)。「屬靈」這個字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靈(πνεῦμα,pneuma)的表達、顯現或化身」。「屬靈」一詞的應用是廣泛的,可以用作形容不同的事(及人),如聖靈的顯現,或作聖靈的工具,例如:某些說話或行為(羅1:11)、律法(羅7:14)、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的嗎哪、從磐石出來的水及那塊磐石(林前10:3)、復活的身體(林前15:44)。當它作為一個複數名詞時,可用於個人(「屬靈的人」;林前2:13;加6:1)或事(「屬靈的事」、「屬靈恩賜」:羅15:27;林前2:13)。

具體來說,中文譯為「屬靈恩賜」的詞語就是保羅談及「屬靈恩賜」時通常使用兩個希臘詞語「屬靈」(pneumatika)、「恩賜」(charismata),而且這兩個詞語幾乎只出現在保羅的書卷中(除了見於彼前1:4的一次使用外)。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為「屬靈恩賜」下個定義:「無論甚麼事物、事件或個人,當作為聖靈的工具,或把聖靈彰顯或具體化,這就是屬靈恩賜(pneumatikon)」;或,「無論甚麼事件、說話或行動,當具體地表達出恩典,或作為恩典的工具,這就是屬靈恩賜(charisma)」。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上述兩詞連用的情況「屬靈的恩賜」在保羅書信中只出現了一次(羅1:11)。

比較來講,pneumatikon 有較廣泛的含義,而 charisma 是較專門的詞語,甚至可以說是保羅喜用的詞語(羅1:11,12:6;林前7:7,12:4)。有學者指出:pneumatikon一詞比較含糊,而且似乎是那些給保羅找麻煩的人所常用的(林前2:13-3:4 , 14:37,  15:44-46)。有鑑於此,下面的討論將更集中在保羅使用的 charisma上 —— 它更精確地表達,恩賜是透過個人在別人身上的服侍而彰顯的特殊恩典。

恩賜的來源

來自於三一神隨己意的分配。信徒的屬靈恩賜是由三一神所賜,神的三個位格都參與在分配的工作之中— 聖父(羅12:3)、聖靈(林前12:11)、聖子(弗4:7)皆有參與。必須要強調的是:恩賜並不是可以憑靠信徒自己能力獲得的,也無法強求神要某一項特殊的恩賜,信徒是屬靈恩賜的領受者和管理者(彼前4:10)。既然恩賜是來自三一神的禮物,保羅相信每一個基督徒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屬靈的恩賜,只是有種類和程度上的差別而已(羅12:6) 。

恩賜的種類

保羅在不同的地方,列舉不同的恩賜的清單,可見神的賜與及托付是豐豐富富的。不同的清單証明恩賜的多樣性(林前12:4-6),絕非涵蓋所有的恩賜(彼前4:10)。保羅給出不同的列表清單,也表示一個教會的健康與否的關鍵,不只是其一致性、更是多樣性,正如身子有許多不同的肢體。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為恩賜分類的努力很難達到一致。但為幫助我們辨認恩典的表現有不同的型態,可將恩賜分爲四大類, 包括「啟示的恩賜」(如,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說預言、辨別諸靈、說方言與翻方言);「行神蹟的恩賜」(如:信心、醫治、行異能);「領導的恩賜」(如:使徒、教導、治理或行政、勸化與傳福音);以及「侍奉的恩賜」(如:服事、幫助人、施捨、憐憫人)等等。

稍微比較一下可以看出,恩賜表現最多的是在屬於服務性的日常事工上。雖然許多恩賜的作用不很確定,對於「使徒」、「先知」、「教師」、「牧師」這些用語究竟是指職位還是功能?「說方言、翻方言」以及「先知講道」之意為何?從經文本身及書卷針對的具體情況而言,可以接受G. D. Fee的觀點:「不論如何,職分源自功能,功能並非源於職位」;「保羅認為方言的恩賜是爲了私禱」,而「先知講道似乎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的恩賜,且所有預言都必須由教會整體『慎思明辨』」。

恩賜的目的運用

恩賜的主要目的,不是為自己的益處,而是為別人的需要;不是要高擡自己,而是要彰顯聖靈(林前12:7)。聖靈是按自己的意思(林前12:11),以某些特定的方式,在教會中將恩典賜給信徒們,好滿足他們的各種缺乏,並藉此建造信徒們,在末世作神的子民。就是説,這些恩賜是聖靈為造就信徒及「建立」教會所特別預備的(林前14:12)。

我們注意到,當保羅列舉恩賜的清單時,在他的上下文中,總是提到身體的建立和肢體之間的關係。所以,運用恩賜必須要有身體和肢體的配合,合一與分別,兩者並重。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運用恩賜的基礎就是要以基督為中心(林前12:3);恩賜運用的二大原則,就是要憑信心 (羅12:3) 和有愛心 (林前13:1-3)。請注意林前13章「愛的頌歌」的位置,它恰恰處在保羅討論屬靈恩賜的中心位置(林前12-14章)!我們要非常小心,不要把這段「關於愛」的經文單獨抽出來,任由我們發揮地去傳講我們喜歡的內容(無論是情感上,還是內容與目的上)。這段經文當然是在講信徒使用各種恩賜去服事他人、建造教會時的動機與態度——純厚、忠貞、舍己的愛

應用

屬靈恩賜是從三一神而來的、獨特的服事能力,在教會中它們是具體可見的「聖靈的彰顯」與「恩典的表達」。信徒們一定要在「愛」中運用各樣的恩賜,使聖徒彼此成全,建造榮神益人的教會。一個我們都必須接受的啟示與教導就是——教會服事的基礎與分工是基於「恩賜」,而不是成就與成績。要有事半功倍的服事,你必須認識你的恩賜,在此我推薦麥福士《果效百分百》這本書(可以通過Email向我索要),書中有對你恩賜究竟為何的評測,是相當有益的。

未完,待續

Andy 25-07

歡迎通過email交流:dduck419@hotmail.com

参考书目

Buttrick, George A., Kepler ,Thomas S., Knox, John, May, Herbert G., and Terrien, Samuel.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An Illustrated Encyclopedia, Vol. 4, R-Z.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62.

戈登•費依(Gordon D. Fee)。《保羅神學:聖靈論》。思語譯。新北市:校園書房出版社 ,1995。

莫理思(Leon Morris)。《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哥林多前書》。蔣黃心湄譯。臺北市:校園書房出版社,1982。

斯托得(John R.W. Scott)。《當代聖靈工作》。劉良淑譯。新北市:校園書房出版社 ,1995。

陳宗清。《哥林多前書》。Monterey Park:恩福基金會 ,2011。

麥福士。《果效百分百》。扶逸蕙譯。台北市:中華福音出版社,2005年。

歐格理(Greg Ogden)。《合神心意的門徒》。陳凱若、趙珮譯。Houston:美國福音証主協會,2014。

霍桑、馬挺主編。《保羅書信辭典》。楊長慧譯。台北市:校園書房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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