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本名為「教我禱告」的書中,讀到下面的幾節經文:
l 馬可福音14:36 (成書時間:57-59年 或 64-68年;成書地點:羅馬)
l 羅馬書8:15 (成書時間:57-58年;成書地點:哥林多)
l 加拉太書4:6 (成書時間:48-49年; 成書地點:在安提阿)
稍作觀察,就會發現這三段經文對於神的稱謂是出奇地一致:『阿爸!父!』。這裡,當我們說出奇地時候,我們是指這是新約中僅有的三處地方,用這種名稱疊稱的方式稱呼神。疊稱中的『父』是書卷作者使用的希臘文對父親的稱呼(pater),而『阿爸』(Abba)則是亞蘭語對父親的親暱稱呼(像小朋友稱呼父親『爹滴』那樣)。
雖然幾乎所有學者都認為《加拉太書》成書時間早過第一卷福音書《馬可福音》,但鑒於馬可極有可能是耶穌客西馬尼禱告及被捕事件過程的見證者(可14:32-51),這獨特稱呼方式的最初使用者(或說紀錄者)應該是馬可,而非保羅。合理的推斷是:耶穌和他的門徒在馬可家(馬可樓上)結束最後晚餐後,去往客西馬尼,馬可暗暗跟隨,並親耳聽到了耶穌的禱告(可14:36)。這一經歷,馬可在他參與的第一次傳道旅程中與保羅分享,稍後保羅在安提阿寫下《加拉太書》。書中當保羅強調信徒藉基督被贖,得以與神和好,更獲得與神(如祂與聖子間之親密)的父子般關係時,保羅使用了耶穌當年在客西馬尼禱告時稱謂神的用語。需要指出的是,保羅雖使用了這個疊詞稱呼,卻將揭曉其根本出處的機會留給了馬可,留在了馬可在福音中:主對神親暱又掙扎、哀哭又順服的禱告中。
不得不說的事實是,學者的研究告訴我們在耶穌之前是沒有人這樣稱呼神的。在當時的以色列,如果你這樣做,輕則會被指責為對神的態度輕佻,重者會被扣上「褻瀆」的帽子——沒有人能高抬自己至神子地位,而與神等同。時間到了當下,有關對神的稱呼給門徒帶來困擾或疑惑的,可能是另外的面向?就如,為什麼我們要稱呼神為「天父」,難道我們的神是「男性」?又或者,在我們這個「父職」缺失的時代與社會,將神稱謂天父,是否真是一個正面的類比?而那些依據個人認知與感覺被視為「好父親」的形象,會不會也限制了我們對神全面與偉大的認識?
對於第一個小小的神學問題,我們可以簡單地回答如下:無庸置疑,新舊約大都用男性詞藻來講論神,諸如:父親、君王、牧者。但這是否意味著神是男性?當然不是!要知道神學用語不少有類比的性質,這不假。上面描述神的這些人物或角色用詞多半取自近東的農業社會,這些詞都被視為描寫神的作為或品格的適當模式。「父親」的類比當然是其中的一個。不過,我們說「在古代以色列社會用父親比擬神是恰當的模式」,並不等於說神是男性。雖然這樣說能讓我們對神的本質有所認識,但絕無任何暗示,神是個男的。基督教的「神觀」有兩個非常強烈的理由支持我們這麼說:第一、男性或女性的性特徵是不能加諸在神——創造者,耶和華身上的,因為性特徵是受造物的特質;第二、將性功能或性特徵加在神的身上,具有強烈的異教色彩。 異教神膜拜中,充滿了生育與淫亂的問題,其根本原因就是這些神「掌管」生育、又如人般有情慾、有家室。大家熟悉的迦南邪神巴力就是如此。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基督教在稱神為「父」時,此啓示的用語有兩方面的意義:一為神是萬物之源,具有超越的權威;另一為,祂是善良的、慈愛的、眷顧所有屬祂的兒女。神如家長的溫柔一面,也可以借著母親的意象表達出來。這方面,保羅為我們做了非常好的解說:
「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上帝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傳上帝的福音給你們,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上帝作見證。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的上帝」。 帖前2:6-12
這位一生未曾為人夫,也未為人父的保羅,卻洞悉並且極大程度上懷有主的心腸!他深知「如同母親」又「好像父親」般對弟兄姐妹的疼愛才能表達出神對祂的兒女全然又超然的愛。
所以,我們必須記住:神超越人間性別的區分。祂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祂創造男人、女人,祂是神。祂也超越了父職、母職,但祂卻是其源頭與標準;沒有一個人間的父親能像神為父一樣,神對我們的愛是無法測度的。
應用與思考:
(1) 地上的父親,你對他有何暱稱?
(2) 你的父親有哪些讓你以他為榮的品格或心性?
(3) 與父親的關係中,你是否有什麼遺憾?或者盼望他收穫怎樣的福分?
(4) 你與父親關係中的遺憾或「美好感覺」是否限制你對神的認識?
(5) 對於稱「神為父」,此刻還會有什麼疑惑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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